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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淘宝赠品有“身价”,买家退货不退赠品要赔钱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zz    时间: 2016-11-9 10:06
标题: 淘宝赠品有“身价”,买家退货不退赠品要赔钱

11月8日消息,日前,淘宝发布《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》。对赠品的发货、退货等争议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,该新规将于2016年11月14日正式生效。

规则提到,若赠品属于食品类等需要法定售卖资质的物品,卖家须具备该资质才可进行附赠。否则,买家可要求卖家按赠品价值退还相应价款。

发货时间方面,一般要求赠品的发货时间与交易商品承诺或规定的发货时间相一致,或遵从双方另行约定的发货时间。若卖家延迟赠品发货时间,淘宝将根据赠品价值并依照延迟发货相关规则进行处理。

据了解,9月27日,工商总局公布了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。该《办法》提到,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、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。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,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市场价支付赠品价款。

相应地,淘宝在该规范中也对赠品的退货情况进行了说明。买家申请交易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,须确保赠品完好并与商品一并寄回。因买家原因导致赠品无法退回,或退回途中损毁的,卖家不得以此拒绝交易商品退货,但可按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。

规则原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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